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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征集2019年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年11月12日 访问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征集2019年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持续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在校园内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氛围,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精神要求,现决定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征集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成立团队必须由团队负责人提出。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2年内毕业生,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成绩均合格,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2.创业项目所涉内容必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优先入驻体现学校专业、学科特色的医药健康类、医药创新研发类等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扶持“中医药+”跨学科、跨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如信息技术类、创新设计类、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类和物联网产业等创业项目。

3.创业团队须独立自主经营,具有明确的创业项目,项目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地区环保要求。具备一定的创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能力。

4.团队须邀请一位以上的学校在职人员作为指导教师。

5.团队成员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执行孵化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在孵化期间能够正常运营。

6.创业项目应适合在学校和孵化基地内开展经营,不得出现违反学校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规定的现象。

二、项目评选标准

1.创新性:突出原始创新和技术突破的价值。鼓励项目与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取得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创新成果(专利、创新奖励、行业认可等)。

2.团队情况: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教育和工作背景、创新思想、价值观念及分工协作能力。项目拟成立公司的组织构架、股权结构与人员配置安排合理。

3.商业性:商业模式设计完整、可行,项目盈利能力推导过程合理。商业性行业调查研究深入详实,项目市场、技术等调查工作为一手资料。

4.社会效益:项目发展战略和规模扩张策略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具备可以带动社会就业的能力。

三、工作流程

1.材料上报(11月8日-11月21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招生就业处(行政楼517)。项目材料包括《入驻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创业计划书》(附件2)电子稿各1份、纸质稿各3份,《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huangyezyy@163.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长清校区行政楼517招生就业处。

2.项目初选(11月22日-11月26日)。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请入驻项目进行初选。

3.入驻项目答辩评审(11月26日-12月5日)。招生就业处将组织专家对初选的创业项目答辩评审。

4.入驻孵化基地(12月7日-12月15日)。对最终确定入驻基地的项目进行培训,并做好项目入驻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展现新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风采平台,请各学院积极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同学,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团队和项目入驻基地。

2.严格审核入驻项目团队成员和入驻项目,确保具有创新精神、具备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创业团队和符合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项目能够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联系人:杨其霖

联系电话:89628293

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docx

附件:附件4学院申请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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